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被骗培训贷3.5万元未追回

老人被骗培训贷3.5万元未追回

【标题】老人被骗培训贷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对方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陷入培训贷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兼职'信息,对方以公职人员身份承诺提供高额返佣。在要求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转账,并按指示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非法集资业务,且涉案账号已被封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岗位属正常兼职培训,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错;张某某则认为对方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培训项目,构成诈骗犯罪。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对方要求垫付培训费并获取验证码的行为。公司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培训内容证明等关键材料,且承认未核实张某某年龄信息。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址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伪造培训项目,构成消费欺诈,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制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政府合作项目'等话术,核实企业资质时要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转账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社交平台运营方应强化对招聘类信息的审核义务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