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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裸聊敲诈APP下架后维权难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敲诈APP下架后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规操作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提供银行验证码并转账3.5万元至第三方支付账户。期间通过社交平台多次发送虚假文件,诱导张某某在裸聊场景中泄露个人信息。APP于2024年7月被监管部门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已下架且未实际收到款项,认为用户应自行承担网络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服务器日志确认交易记录,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核查支付流水。李某某承认通过伪造政府证件实施诈骗,但称APP下架后已无法追溯资金流向。双方就是否构成真实交易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问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5-10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用户遭遇类似情况需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本案中虽然APP已下架,但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仍需担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