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贷款专员诱导提现诈骗案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诱导提现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刷单返利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兼职招聘为名吸引。对方谎称可操作网贷提现返利,诱导其下载涉案APP并垫付资金。期间冒充贷款专员通过线下接触要求扫码支付额外费用,后APP被下架且提现受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公司称仅为中介平台,提现失败系个人操作失误。双方争议核心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资金流向责任归属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受骗过程。公司试图以所谓'合作协议'抗辩,但经核实该协议为伪造。仲裁员要求追查资金流向,最终确认款项被转入第三方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网贷提现'类诈骗话术,核实平台资质与贷款专员身份。遇到要求垫付资金或扫码转账的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建议监管部门对虚假兼职平台加强技术监测与资金流向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