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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HR索要虚拟币遭反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HR索要虚拟币遭反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其进行裸聊,随后谎称需缴纳保证金,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账户被异常冻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实际交易由个人主导,且已配合警方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重点审查平台用户注册资料、聊天记录截屏及转账凭证,认定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供风控机制说明,但未能证明已履行充分的身份验证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其平台内虚假信息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以招聘为名的虚拟币转账要求。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保留证据,避免因资金拆分导致追偿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