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兼职者3.5万元案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兼职者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招聘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被非法侵占劳动报酬,公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兼职信息,称可从事政府补贴项目工作。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约3.5万元。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地点为线下街面门店,且公司财务人员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拒绝返还费用。张某某在应聘过程中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发现公司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称该兼职为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主动转账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证明公司使用'政府补贴'话术诱导其付款。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流程说明,未能解释资金流向及账户异常原因。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调取交易数据,确认存在资金拆分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合作关系、诱导扫码付款等欺诈行为,裁决退还张某某全部支付费用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兼职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拆分应立即终止交易,通过支付平台投诉功能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