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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职诱导投资诈骗3.5万员工胜诉

【标题】冒充公职诱导投资诈骗3.5万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员工,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后收到自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符合某政府补贴项目资质。对方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截图,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办理资质认证。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已注销且无法联系,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运作,拒绝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明及资金使用明细,且无法说明为何使用私人账户接收补贴款项。仲裁员结合多份证据认定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3.5万元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9条民事责任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政府补贴'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更不得虚构政府背景进行非法集资。建议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完善兼职信息核查机制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