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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仲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诱导投资产生纠纷,案由为民事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时,被平台客服推荐的'婚恋顾问'李某某以相亲为由添加微信。李某某谎称其为某科技公司高管,虚构投资项目并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安全账户'转账。初期通过返还2000元小利获取信任,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转入约3.5万元。资金流向显示部分款项经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多次要求退款未果,遂向劳动仲裁委提交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婚恋场景诱导投资的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不应承担损失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庭审,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5月至7月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信用卡消费明细及跨境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未能解释资金流向异常。仲裁员要求双方对'婚恋场景真实性'及'资金用途关联性'进行举证质证,最终确认公司存在诱导行为但未直接参与资金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客服的欺诈行为存在监管失职,判决公司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返还6000元至张某某账户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企业防范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招聘平台以婚恋为名的诱导投资陷阱,发现异常资金流动要及时冻结账户并保存电子证据。平台企业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行为建立预警和拦截系统,避免沦为诈骗犯罪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