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诈骗案:张某某因提供验证码遭骗
【标题】兼职诈骗案:张某某因提供验证码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对方以教育培训项目为由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其曾在公司办公场所遭遇线下接触。期间嫌疑人以贷款审批为借口,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培训费,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被转至第三方贷款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诱导提供验证码行为,要求赔偿损失;公司抗辩称系员工主动泄露信息,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应聘平台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提交了内部考勤记录证明张某某曾到岗,但无法说明验证码使用规则。双方就证据真实性展开质证,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资金流向进行溯源分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骗取验证码行为,但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判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关于信息保护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真实性,避免轻信所谓'教育培训'等幌子。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制度,对异常验证码索取行为建立预警机制。本案警示:既需防范诈骗风险,也应注重证据链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