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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老年女性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老年女性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运营方)因网络交友诈骗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区块链工程师'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虚拟币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第三方支付功能转入3.5万元。期间李某某多次通过电信电话指导操作,谎称已签订电子合同并提供虚假APP界面。资金到账后,李某某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为平台注册用户,且其账户存在频繁转账记录,疑似团伙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身份审核漏洞,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监管,且无法调取相关账户的完整交易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某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痕迹,且与多个异常账户有资金往来。但因虚拟币交易匿名性强,无法锁定具体转移路径。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仅显示其与李某某的通话,未直接关联公司系统。公司出示的用户协议显示已明确提示虚拟资产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退还已收取的3.5万元,并认定平台存在审核失职责任,但因虚拟币属性特殊,不支持超额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告知义务;《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5条平台审核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第三方支付接口需增加反诈拦截功能。老年人群体应提高对虚拟币等新型诈骗手段的识别能力,发现异常立即保留证据并冻结账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