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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征信修复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谎称能帮助其修复征信记录,诱导张某某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团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案件涉及要求提供验证码、虚构投资理财场景等诈骗手段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方辩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且用户存在重大过失,主张免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平台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风控记录及公安机关初查报告,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