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招聘理财顾问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进行虚拟货币投资。期间通过短信和通话记录反复承诺高回报,要求张某某将约3.5万元现金交付至所谓'安全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及李某真实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使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伪造公司授权文件,且要求脱离婚恋平台直接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超止付窗口期。双方就李某是否具备公司代理权限、资金流向是否与公司业务相关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及转账凭证,张某某提供完整通话录音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交付过程。公司虽否认李某代理权限,但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异常原因。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APP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与公司官方应用无关联。
【仲裁结果】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及《劳动法》第50条,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套路,投资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建议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及资金流转证据,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平台相关数据。企业应对合作方进行严格审查,防范冒充员工的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