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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跨境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跨境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利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投资医疗养老项目。在QQ聊天中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公司随后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报案后要求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精准诈骗,公司则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封停账号,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QQ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名义但未提供真实工作证明。公司未能说明账号封停与资金损失的关联性,张某某提交的转账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境外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诈骗,公司因管理失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返还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审核,发现异常投资行为应及时阻断。投资者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核实对方身份及项目真实性,避免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