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求职遇‘安全账户’骗局损失3.5万
【标题】兼职求职遇‘安全账户’骗局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工作,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对象名义诱导参与网络借贷,最终因账户冻结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自称是应届毕业生的客服人员以婚恋对象身份与张某某建立信任。入职时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并引导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转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转账流程,谎称账户冻结需配合操作,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内容、伪造婚恋关系骗取资金;公司辩称转账系个人借贷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完成入职流程,不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招聘平台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借贷平台流水,发现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和共享屏幕权限。公司仅提交了格式化入职通知,未能解释资金流向,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剩余损失因张某某未核实资金用途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异常要求,保存证据及时报警。网络兼职需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婚恋名义诱导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