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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骗局骗取费用受害者索赔成功

【标题】婚恋交友骗局骗取费用受害者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身份及医疗养老场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医疗专家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养老投资方案为名,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项目保证金',并虚构某养老机构合作背景。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后,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且平台账户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App存在伪造认证资质情况,但未明确追责主体,张某某因此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要求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平台系第三方运营,自身仅提供技术支撑,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服务协议。双方对诈骗行为的主体认定及证据效力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运营证据。公司出具的账户流水显示异常大额提现,但无法证明资金流向。张某某提供的对话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伪造的医疗机构公章,且要求通过信用卡支付规避监管。仲裁员结合账户冻结记录和平台资质造假事实,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0.7万元精神损失费,同时认定微信转账行为属于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22条不当得利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平台方应强化资质审核,发现异常账户应及时冻结。遭遇医疗养老骗局时,可同时主张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责任,但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