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虚拟币通道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被虚拟币通道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境外高薪兼职,因公司要求缴纳保证金遭资金损失,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境外兼职广告,声称日薪800元且无需押金。通过客服电话沟通后,对方以需缴纳5000元'入金费'为由,通过电信电话诱导张某某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制造紧张氛围,要求其立即转账以免影响征信。张某某在6月15日通过银行卡向虚拟地址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兼职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兼职机会,转账行为属于商业合作款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兼职流程说明。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公司通过伪造文件、虚构境外工作场景的方式实施诈骗,且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无押金'等异常招聘信息,发现资金异常流动要及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遭遇虚拟币诈骗需立即报警,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正规招聘平台应履行资质审核义务,不得为诈骗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