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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走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走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诱导投资及虚假APP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养老项目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通过视频通话指导操作虚假投资APP,先后以'项目分红'名义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调取平台信息,并安排财务人员伪造交易记录实施资金多级拆分,后以账户异常为由拒绝兑付本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明知平台存在诈骗仍提供技术服务,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实际操作由个人负责,且已按约定返还部分收益。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操作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张某某提交的屏幕共享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调取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公司人员存在诱导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裁决其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老师'陷阱,保存屏幕共享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企业应强化对异常投资行为的监测,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