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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自由职业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本案系因虚假兼职招聘引发的民事欺诈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提供日薪500元的工作机会。对方要求先缴纳3.5万元'办理费',并通过信用卡支付完成转账。在支付过程中,诈骗分子以'需验证账号'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资料审核未通过'为由拒绝退还费用。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公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境外工作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该费用为'市场服务费',且已将款项用于第三方平台,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组织线上证据核对,申请人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屏、信用卡银行流水及支付凭证,被申请人未能出示与第三方合作证据。鉴定机构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资金流向清晰,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于10日内返还未实际发生的3.5万元培训费用,并赔偿申请人维权期间产生的合理差旅费300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应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招聘信息真实性。遭遇要求预付费用、屏幕共享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