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职工,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投资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的男子。对方以投资养老项目为由,通过短信发送虚假APP截图,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在取得信任后,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安全账户',并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完成资金拆分。期间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要求退款,但公司以'个人行为'为由拒绝配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投资、虚构项目等诈骗行为;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由个人操作,且未收到资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对资金流向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且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投资款2.8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核,警惕以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投资者需核实项目真实性,遭遇资金拆分等异常操作应及时报警。本案中公司虽非直接诈骗者,但诱导行为导致损失扩大,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