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索要验证码致损失3.5万元
【标题】冒充客服索要验证码致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员工,因合同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成为线上兼职人员。公司以'培训贷'名义要求其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以'网购中奖'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期间企业主指使员工冒充客服人员,以'订单异常'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在某市某区线下门店被反复催促后,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培训贷和伪造中奖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兼职协议已签署且未强制要求转账,认为张某某自愿操作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门店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兼职协议。经核查,公司员工多次使用企业主提供的伪造文件冒充客服,且在转账前未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认定存在诱导性操作但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2万元损失,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培训贷'陷阱,遇到要求验证码的异常操作应立即终止。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