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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刷单兼职被骗3.5万元冒充银行诱导转账

【标题】学生刷单兼职被骗3.5万元冒充银行诱导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刷单兼职工作,后遭遇诈骗导致资金损失,案件涉及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上看到'足不出户日赚百元'的兼职广告,遂与公司客服取得联系。对方以'金融理财专员'名义要求其通过微信操作'安全账户',声称需先转账验证资质。在连续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所谓'银行工作人员'实为诈骗分子,对方伪造银行流水要求提供支付密码和验证码,最终资金被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兼职平台,具体操作由个人自主决定,且已提示'谨防诈骗'的警示语,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招聘平台截图。仲裁员对微信账号实名信息进行溯源核实,确认公司客服账号与金融机构无关联,且未对'安全账户'操作进行实质性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1. 用人单位需对招聘流程进行合规审查,禁止诱导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2. 学生群体应提高警惕,核实'金融机构人员'身份真伪 3. 电子数据固定是维权关键证据,建议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4. 遇到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请求必须保持高度谨慎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