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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者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获赔

【标题】待业者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境外兼职岗位,遭电信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境外高薪兼职广告,对方自称是政府外派项目负责人。在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个人征信信息后,被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2万元,期间多次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操作手机验证码。6月张某某察觉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转账记录被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动清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主动联系的兼职关系,且已通过银行流水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记录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经核实,公司注册地址与广告发布平台显示地址不符,且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验证码的操作记录存在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灭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任何要求提供验证码的陌生转账请求。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政府身份进行精准诈骗,平台应加强广告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