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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培训贷骗局骗走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被培训贷骗局骗走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培训贷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工作,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培训'为噱头承诺月入1万元。入职后被要求下载指定APP并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企业主冒充熟人领导进行线下指导。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被申请人对公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实际为非法网络借贷平台,遂于2024年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追赃困难。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培训贷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且已退还部分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银行流水、APP注册记录及与冒充领导的微信聊天截图,证实资金流向及身份冒充事实。被申请人无法解释资金去向,亦未提供有效培训协议。仲裁员结合网络借贷场景特征及资金流向追踪证据,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培训费用约3.5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及平台合规性。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申请资金流向追踪。对于以培训为名的网络借贷,需谨慎识别合同陷阱,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