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兼职人员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兼职人员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兼职员工,案由涉及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政府补贴项目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实为非法集资团伙,其财务人员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且公司办公地点位于线下街面场景。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等电子数据,证实公司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自愿参与商业合作,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交易,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QQ聊天记录中公司人员使用政府工作证件照片、虚构补贴政策等细节,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流向及监控视频显示的线下办公场景,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故意,采信电子数据固定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及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政府项目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的'兼职诈骗'套路,建议求职者核实企业资质,拒绝非正规渠道缴费。对于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交易,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