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投资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以高额返佣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进行虚假投资理财,声称需先垫付3.5万元手续费。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后,李某失联,平台账户被注销,损失金额达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及微信支付截图,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说明用户资金流向。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资金监管流程,亦未提供李某在职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投资骗局,应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平台方对虚假身份注册需加强审核,用户切勿轻信高回报投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