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企业主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虚构投资项目及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入职后被主管以'高收益理财'为名邀请参与公司内部投资项目。对方伪造合同承诺年化收益达25%,要求使用信用卡支付20万元本金,并多次通过屏幕共享功能监控其账户操作。期间,主管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裸聊,谎称需向'公检法'部门说明情况。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公司以'资金冻结'为由拒绝兑付,且投资款经多级账户拆分后消失。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系正常投资协议,张某某认为对方虚构项目并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双方对是否存在合同效力及诈骗行为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电子数据,确认资金经6个关联账户拆分转移。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且屏幕共享记录显示存在诱导性操作。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号及账户密码,与账户冻结时间点吻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认定其存在虚构履约能力及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双重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婚恋为名的多级资金拆分骗局,保存屏幕共享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应核实合作方资质,个人投资需查验项目备案信息,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