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诱导借贷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诱导借贷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兼职名义诱导参与网络借贷,造成经济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提供'高收益兼职'机会。李某通过QQ发送虚假APP截图,声称可快速提现理财收益。张某某按指示在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仅收到少量返利,后续无法提现且账户被冻结。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虚假,网络借贷场景存在明显异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个人欺诈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异常截图,公司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核验,公司注册地址无法联系,APP后台数据被篡改。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追踪资金流向,发现资金转入无资质的第三方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伪造资质行为,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判定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高收益诱导,核实企业资质及资金流向。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异常证据,发现骗局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