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应聘遭诈骗要求共享屏幕被索要高额费用
【标题】兼职应聘遭诈骗要求共享屏幕被索要高额费用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因涉案APP下架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在家通过特定APP完成任务获取高额返佣。入职后被要求缴纳300元培训费及500元保证金,共计800元。公司通过电信电话引导其下载涉案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以需垫付商品费用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APP在张某某完成转账后被下架,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任务骗取钱财构成诈骗;公司称系正常业务流程,要求其垫付费用属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网贷提现凭证及转账记录。公司辩称APP为第三方合作平台,但无法提供有效合作协议。仲裁员结合APP已下架、资金快速转移等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欺诈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网贷平台利息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强制性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以兼职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手段,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APP合法性,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通过电信诈骗举报平台进行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