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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虚假招聘骗3.5万元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标题】学生被虚假招聘骗3.5万元要求追缴违法所得

【基本信息】张某某(20岁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兼职招聘产生纠纷,案件涉及诈骗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服的李某(实际为无业人员)。李某以提供'高薪金融兼职'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伪造的招聘APP,声称需缴纳3000元'安全账户'方可入职。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2.5万元,并多次使用信用卡扫码支付共计1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李某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李某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转账记录显示为自愿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明细及报案回执,确认李某使用伪造的公司证件进行招揽。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性质,李某虽被刑事立案但未到庭说明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赔张某某3.5万元损失,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第175条关于违法所得追缴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薪兼职'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避免因第三方欺诈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