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兼职被骗3.5万元提现遭拒
【标题】老年人兼职被骗3.5万元提现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因网络兼职纠纷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由涉及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被承诺高额返利诱导缴纳3000元保证金。对方要求通过信用卡支付并脱离平台交易,后以系统升级为由拒绝返还本金,累计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司负责人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履行部分承诺,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沟通的短信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平台交易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知文件,未能解释资金去向。仲裁员要求补充证据,但张某某已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劳动法》第100条劳动保障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场景中的高额押金陷阱,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资金流向证据,避免与诈骗分子直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