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兼职被要求缴纳培训贷资金遭冻结
【标题】应聘兼职被要求缴纳培训贷资金遭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兼职招聘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兼职岗位,面试时被自称贷款专员的工作人员以需缴纳培训贷为由要求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账户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兼职机会,且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辩称该费用为合作保证金,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支付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虚拟币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合同或服务凭证。经司法鉴定确认电子证据真实性后,仲裁委认定存在资金跨境流转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支付的约3.5万元款项,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欺诈手段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警惕要求预付费用的招聘陷阱,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报警,并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电子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