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冒充银行诱导转账被骗3.5万元
【标题】QQ冒充银行诱导转账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被拉入QQ群。群内成员自称银行工作人员,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抗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后续操作,且未收取任何费用,请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公司仅提供招聘信息截图,未能说明资金流向合理性。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网络交易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用人单位需对招聘环节进行合规审查,避免因疏忽导致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