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局资金被转账户冻结受害者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骗局资金被转账户冻结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遭遇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医疗集团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养老项目投资'为由诱导其进行裸聊,随后以'垫付医疗费用'为借口要求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且资金被快速转移,平台账户随即被冻结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交易且已尽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证据。平台承认未对李某某身份真实性进行有效核查,但主张诈骗行为由用户自主操作引发。仲裁委重点审查平台用户实名认证流程及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实际损失的70%即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经营者资质、审查营业执照等身份信息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警惕高利诱惑,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本案警示平台在审核环节存在重大疏漏,但需结合具体操作流程认定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