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培训贷3.5万元

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培训贷3.5万元

【标题】学生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培训贷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的培训贷诈骗案,受害人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合同诈骗与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对方以'免费培训'为诱饵添加其微信。在微信聊天中,冒充公司HR的嫌疑人声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方可办理入职,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期间嫌疑人伪造APP课程截图,承诺两周内返还10%利息。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对方失联且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主体、伪造培训资料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APP截图作为证据。公司虽否认身份,但无法解释资金流向异常。经司法审计确认涉案虚拟币账户无实际业务背景,最终采纳张某某的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张某某维权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诈骗行为。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先交费后入职'的异常招聘模式,核实公司资质及培训内容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陷入虚拟币诈骗陷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