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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被要求转账虚拟币遭诈骗

【标题】学生兼职被要求转账虚拟币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参与虚假投资操作,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后,被以'金融实习'名义诱骗。对方冒充投资导师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验证码,并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在网贷提现约3.5万元后,按照指示转入该公司指定的虚拟币账户。后经核实,该平台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条件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虚拟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网站注册信息及虚拟币交易明细,确认公司客服使用伪造资质诱导求职者。针对虚拟币资金流向,仲裁员要求公司提供区块链存证,但其未能出示有效证据。申请人提交的网贷提现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鉴于虚拟币交易存在资金风险,酌情支持申请人主张的70%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资质,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涉及资金转账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遭遇非法要求提供验证码等行为时,应及时冻结账户并保存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