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虚假平台诈骗要求返还款项被部分支持
【标题】求职者遭遇虚假平台诈骗要求返还款项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虚假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信息,声称无需经验、日赚千元。该APP界面专业,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后,以签订合同为由收取约3.5万元押金。后APP被下架,公司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正规资质且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且已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资金用于平台运营成本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下架前的交易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证明对方冒充财务人员诱导转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服务实际履行,亦无法说明资金用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约3.5万元,但对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无效合同及民事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承诺。签订合同前务必确认对方身份,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避免陷入第三方支付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