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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婚恋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职员的李某某。对方以恋爱为名诱导借款,并伪造金融机构文件要求通过微信转账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分子,遂申请退款理赔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公司抗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行为由用户自主完成,不承担第三方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用户注册信息,核实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公司提交的风控日志显示未对异常转账行为进行拦截,张某某提供的信用卡支付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异常。双方就平台审核责任范围及资金监管义务展开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婚恋交友场景下的资金安全审核义务,需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支持追缴跨境流转的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第1198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身份认证机制,对异常资金流转建立预警系统。用户应警惕以恋爱为名的借款要求,跨境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本案提示平台在审核注册信息时应结合场景特征履行更高注意义务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