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虚假客服骗缴费用遭索赔

待业人员被虚假客服骗缴费用遭索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客服骗缴费用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兼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入职缴费名义骗取约3.5万元,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招聘兼职信息,通过客服微信联系后被要求缴纳培训费及保证金。对方以二维码收款方式诱导其转账,并伪造合同协议。张某某完成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遂于2024年某月向平台投诉,但未及时报警。后因无法联系到所谓客服人员,导致维权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用工事实骗取费用,要求全额返还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转账已超仲裁时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交易记录,发现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给非平台账户。经核实,该公司未在平台注册任何兼职项目,且张某某提交的所谓合同系伪造。公司虽提供部分员工名单,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部分费用2.8万元,对其主张的利息及精神损失赔偿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非官方收款渠道。维权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避免因超时效或证据链断裂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