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招聘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公司因虚假招聘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街头广告中看到某科技公司招聘高薪境外兼职的宣传,遂前往公司所在地洽谈。公司员工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提供伪造的资质文件,虚构海外项目需缴纳保证金及贷款审批流程,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拍摄聊天记录,后以各种理由推脱履约,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事实,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且未签订劳动合同,转账行为属自愿民事协议,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公司伪造的工作合同、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员工冒充政府人员的聊天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虚构事实及冒充公职人员情节,依法启动违法所得追缴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公司限期退还张某某非法所得3.5万元,并对公司伪造资质文件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8条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话术陷阱。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固定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申请劳动仲裁,最大限度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