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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损失扩大

【标题】大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损失扩大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大学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刷单兼职为名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精准信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足不出户日赚千元'兼职广告,对方以刷单返利为诱饵要求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在指定安全账户转入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被要求继续转账,遂于3日后报警。由于错过公安机关规定的72小时止付窗口,部分资金已被转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自愿操作,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不应承担资金损失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其官网宣传资料。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刷单流程实施诈骗,且未对安全账户风险进行必要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3.5万元,并赔偿因延误止付导致的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资金核查与止付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保证金''安全账户'等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通过平台投诉并报警,避免因拖延错过止付时效。本案中监控视频作为关键证据,证明了诈骗行为的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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