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微信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双方因高薪境外招聘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微信后,被以'医疗养老项目兼职'为名诱导。对方谎称需先垫付3.5万元入金费用,承诺境外工作可获得双倍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对方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随后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资金流向显示存在快速转移迹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司资质证明。张某某提交了完整通话录音和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虚假劳动合同。经核实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资金使用去向,且其注册地址为空置写字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及同期银行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话术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经营场所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单纯依赖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