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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拟币提现受阻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虚拟币提现受阻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本案系因虚拟币投资纠纷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所谓'优质男',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下载指定APP进行虚拟币投资。张某某按指示向平台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客服失联,遂报警并申请仲裁。调查发现该平台存在诱导用户进行跨境虚拟币交易的异常操作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投资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存在诱导用户下载非官方APP的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凭证显示资金流向境外虚拟币交易所,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投资本金损失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平台责任条款,《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金安全提示,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电子数据。本案中平台虽存在管理漏洞,但因资金流向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部分诉求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