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兼职卷款3.5万元遭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兼职卷款3.5万元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被诱导参与该公司虚假招聘的兼职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宣传高收益兼职理财项目。通过电商平台签订虚假合同,承诺每日返佣30元。张某某按指示向李某提供的境外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垫付客户资金',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提供信用卡信息。李某初期返还部分本金,后失联。张某某通过电子数据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及利息。被申请人抗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证据。申请人提供完整聊天记录截图、电商平台订单截图及跨境转账凭证,被申请人仅出示虚假合作协议。庭审中被申请人未能说明资金去向及合同履行细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婚恋平台虚构投资兼职项目,利用跨境资金流转手段实施诈骗,支持申请人主张的本金返还请求,但因其未提供利息计算依据,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虚假投资骗局,核实企业资质及项目真实性。参与网络兼职应通过正规渠道,避免提供信用卡信息等敏感资料。电子数据需及时备份并保存原始载体,建议通过电商平台官方渠道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