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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冒充招聘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冒充招聘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岗位时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王某某。对方以招聘技术岗位为名,声称需缴纳保证金3.5万元。在虚假身份诱导下,张某某通过微信与王某某线下见面,对方出示伪造的公司资质文件。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某科技公司对公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符,且王某某失联。期间对方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扫码支付方式操作,最终造成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身份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账户系第三方合作账户,且款项已通过银行流水完成交付,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全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司资质文件。张某某提供微信转账截图及线下见面录音,公司提交银行流水显示资金已转出。仲裁员重点审查转账账户与公司注册信息不一致、对方虚构岗位职责等细节,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保证金''培训费'等名目诈骗。建议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及时申请紧急止付。对于高危人群应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支付款项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