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对方以贷款审批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其快速获得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贷款APP。在虚假审批流程中,李某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并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婚恋平台核实身份信息,不构成职务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承认李某曾使用其公司邮箱注册平台账号,但强调李某已离职且未授权相关操作权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李某使用企业邮箱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支持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关于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使用企业账户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公民需警惕婚恋平台中的伪装身份,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