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裸聊诈骗提现受阻员工索赔案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诈骗提现受阻员工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婚恋交友遭遇裸聊敲诈,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入职后被要求签署高收益理财合同,公司以'婚恋交友变现'为噱头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权限。期间张某某被伪装成婚恋导师的团伙成员以裸聊为名实施敲诈,先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因平台提现受阻且无法联系公司,张某某发现被卷入诈骗圈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则称该行为属于员工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且已尽到入职培训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合同协议、转账记录及屏幕共享截图等证据。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无法解释为何要求员工开启屏幕共享权限。仲裁员结合招聘平台服务协议条款,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经营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的70%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骗局,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实名认证。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合同协议及第三方支付凭证。用人单位需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因诱导性操作引发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