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婚恋平台诱导投资3.5万元失联难追回
【标题】张某某被婚恋平台诱导投资3.5万元失联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建立关系,后以教育培训为由诱导投资,双方因资金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从业者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广虚构的教育培训项目。李某多次以'内部资源''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和线上转账方式投入约3.5万元。投资后李某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平台操作',随后便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公场所且平台信息虚假,遂向仲裁机构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及其团伙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方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主张张某某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通话记录和转账凭证,审查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信息异常。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强调'资金安全''快速提现',但实际未提供任何项目资料。公司方未能出示合作协议或项目资质证明,且其工作人员在庭审中承认曾使用虚假身份进行招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资质、伪造项目信息等重大欺诈行为,裁决其返还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建议核实平台资质和对方履约能力。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或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敏感操作时,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