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垫付费用遭诈骗拒还被诉
【标题】求职者垫付费用遭诈骗拒还被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求职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案由涉及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求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返佣'为名诱导签订合同。该公司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用,承诺两周内返还。期间通过招聘求职场景伪造公司资质,利用婚恋交友平台建立信任,后以裸聊敲诈手段威胁张某某不得报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银行卡账户,但公司收款后立即注销账户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对合同性质及资金用途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合同协议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模糊的业务说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快速转移痕迹及虚假身份证据,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垫付款项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第584条关于合同欺诈及违约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套路,务必核实公司资质。电商平台需加强招聘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遭遇威胁时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