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充值诈骗案受害者维权失败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充值诈骗案受害者维权失败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遭遇投资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涉及虚假投资承诺及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推荐某投资APP。张某某通过平台提供的对公账户转账2.8万元入金后,被要求持续充值至账户冻结,最终发现APP已下架且无真实交易记录。李某通过线下见面获取信任,利用资金快速转移手段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尽审核义务,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监管责任,APP下架后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且未直接参与资金转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双方提供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运营数据,发现涉案APP在案发期间存在异常活跃状态。公司未能出示有效风控证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平台客服曾引导其通过非官方渠道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退回约1.1万元,剩余损失因张某某未核实资金流向真实性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宣传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陷阱,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和资金流向监管。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轻信高收益承诺,对公账户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