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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婚恋交友被诱入虚拟币骗局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交友被诱入虚拟币骗局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涉及虚拟币交易及教育培训虚假承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提供教育培训理财机会为名,诱导张某某在QQ上进行恋爱借款,承诺高额回报。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现金交付方式转入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期间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并调取平台信息,后发现李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其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资金被非法占有要求返还,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借款协议。核心争议在于虚拟币交易是否构成真实商业合作及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现金交付凭证,公司未能提供交易对手资质证明。通过技术鉴定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结合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多重证据,认定存在民事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及第584条损害赔偿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投资骗局,虚拟币交易存在资金风险,遭遇屏幕共享要求应立即终止对话。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办理业务,留存完整电子证据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