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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员工损失3.5万

【标题】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员工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虚假宣传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其下载某投资APP并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与李某持续沟通,先后5次向李某指定的对公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真实交易且资金被快速转移,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雇佣关系,李某系个人行为,且未提供实际投资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注册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未举证证明李某身份。经审查短信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进行宣传,且转账账户与公司业务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及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企业资质,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宣传,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